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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关于申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日工信函〔2020〕40号)关于申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日工信函〔2020〕40号) 信息来源: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区县工信局(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日政字〔2019〕49号)文件精神,市工信局决定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 (一)申报条件 1. 在我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业务,已纳入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在市涉软企业直报系统中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2. 2019年度软件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软件业务收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 (二)申报材料 1. 日照市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申报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2019年已纳入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的官网截图证明; 4. 软件产品著作权等经有关权威机构公开发布的资质认定文件; 5. 符合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条件的企业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含软件业务收入,软件业务收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 6. 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支持标准 对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奖励。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首次突破”奖励 (一)申报条件 1. 在我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入日照市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 2. 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及以上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 (二)申报资料
2.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授权机构)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达标企业下发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证书日期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支持标准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五、有关要求
3. 同一事项符合多项扶持奖补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扶持奖补; 4. 软件业务“上规模”奖励、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首次突破”奖励和资质体系认证奖励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科,两化融合奖励申报材料报工业互联网科。 信息产业科: 联系电话:8781732 电子邮箱:xxcyk@rz.shandong.cn 工业互联网科: 联系电话:8781488 邮箱:rzgyhlw@rz.shandong.cn
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