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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专利质量为目标,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挥不同优势,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培育一批竞争力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激励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促进专利转化实施,有效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二、申报主体与条件 山东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作为培育中心,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 (一)高价值创造类 申报主体: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申报条件:1.具备坚实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企业有专门的技术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高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权益分配机制设置科学合理,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知识产权管理团队,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 2.具备良好的创新基础及研发实力。拥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及投入,具备创造高价值专利的潜力。专利权属明晰,无专利权属纠纷,有较好的实施效果。 3.具备一定数量的专利储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新主体可进行申报: (1)2020年度高维持年限(10年以上)发明专利数量,高校不低于10件,科研机构不低于10件,企业不低于30件。 (2)2020年度发明专利有效量,高校不低于500件,科研机构不低于100件,企业不低于200件,且同比增幅不低于20%。 (3)2020年度发明专利当年授权量,高校不低于50件,科研机构不低于20件,企业不低于50件。 (二)转移转化类 申报主体: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独立申报,也可作为牵头单位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 申报条件:1.独立申报单位或牵头申报单位具备坚实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职务科技成果权益分配机制设置科学合理。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团队,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 2.高校、科研院所2020年度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专利转化数量50件以上,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收益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不低于10%。 3.企业2020年度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专利转化数量200件以上。受让专利成功转化实施、进入产品阶段,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新增专利产品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4.2020年度开展专利权质押并实际获得质押融资300万元以上。 (三)运营服务类 申报主体: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独立申报,也可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申报。 申报条件:1.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能力和团队,开展代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工作。 2.2020年度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收入2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不低于10%。 3.开展专利供需对接活动,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收储专利100件以上,2020年度促成专利转让、许可次数不低于10次。 4.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认定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提报《山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及申报书规定的附件材料,其他证明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二)各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填报《2021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三)省市场监管局对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省市场监管局依据评审意见,择优确定不超过100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入选项目,并予以公示。省财政厅下达项目补助经费,给予每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最高30万元奖补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同一申报年度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同时申报不同类项目;独立或牵头申报“转移转化类”项目的单位,不得作为联合申报单位,申报“运营服务类”项目。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并向社会公开,三年内不得申报。 (三)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将本《通知》发放到区域内的创新主体,并组织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2021年5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3份)及电子版(PDF盖章版)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缺少纸件或电子版均视为材料不齐全,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联系人:张文娟 联系电话(传真):0531-88527804 邮箱:zhangwj393@shandong.cn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