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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各大功能区管委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经贸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19〕44号)及其实施细则,现组织申报2021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注册地、经营场所均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不含保税港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行为,专业从事集成电路领域设计、制造、封测、装备和材料等经营活动的集成电路相关企业。 二、支持年度 资金支持范围为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已实际完成付款的发票(计入补贴的发票金额均不含税)。申报项目另外注明时间的除外。 三、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14日17时前,报送纸质材料三份以及电子版(word及PDF盖章扫描件各一份),纸质版须与电子版保持一致。具体项目材料根据《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4)要求提供。 (一)编排顺序 1.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 2.目录 3.申报企业基本情况(附件2) 4.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3) 5.各项目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4《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装订规范 除封面、目录单面打印外,其他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纸皮胶装,材料侧面书脊处标注“2021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企业简称”。纸质材料加注目录、页码,申报多个项目的,按汇总表排序,同一项目集中排列。不同项目类型间材料用彩纸隔开。 (三)其他要求 申请表、汇总表、申请报告、相关复印件(合同、订单、发票、支付凭证)须加盖单位公章,整份材料加盖骑缝章。承诺书、证明等须提供原件,其余文件、票据只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受理部门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管理科,联系人:白贤强,咨询电话:86989356,15192555266。 地址:机关东部办公中心236室(长江中路369号) 四、其他事项 (一)鉴于区级科技专项指南内容已包含集成电路研发支持范围,为避免项目重复奖励,本次不再组织申报研发类项目。 (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专项审计报告(特殊要求的除外)等相关材料。企业若存在填报内容与实际不符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相关补贴奖励,并列入新区诚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产业资金扶持。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20210426(含申报材料格式)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