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fication Notice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23年度《济南市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2〕1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和《济南市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济工信生物医药字〔2023〕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本政策实施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若干政策措施》中支持产品研发创新、支持中

  • 关于做好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24〕5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工企业函〔2024〕239号)、《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青民发字〔2024〕36号)等有关要求,为做好城市试点企业实地评测和现场验收工作,现通知如下:一、评测验收前准备工作已列入青岛市

  • 税务局已明确!12月31日前,这两项申报必须完成!

    1不延期!这两件事,年底前完成!一、社保补缴,12月25日前完成近期,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发布《关于2024年度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补缴的通告》。通告明确:2024年度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补缴工作集中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二、企业稳岗返还,12月31日截止5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1、哪些企业可以申请?2、返还比例是多少?3、返还的稳岗补贴可以

  • 关于公示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示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发布日期:2024-12-10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区市推荐、第三方机构审核等程序,拟公告青岛利天嘉明科技有限公司等441家企业为青岛市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未进入公示名单的企业,可向所属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查询淘汰原因。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并提供佐证材料和

  • 胶州丨关于印发《2024年胶州市促进制造业“智改数转”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年胶州市促进制造业“智改数转”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条件 (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1.在胶州市依法注册一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 2.申报单位为制造业企业,且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3.符合胶州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认定标准; 4.已获评省、青岛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2023年度及以前)的企业不再予以该项目认定。 (二)工业互联网入库服务商项目 1.在胶州市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主营业务应面向企业共性应用场景

  • 关于印发《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驻青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范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市科技局制定了《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8

  • 关于印发青岛市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

    青工信字〔2024〕69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有关部门: 《青岛市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19日青岛市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7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企业创新主体能力,健全制造业创新体系,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特制订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 对山东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示

    对山东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示发布时间:2024-12-07 来源:字号: [大] [中] [小]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山东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5774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

  •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发布日期:2024-12-06 16:12:04信息来源:中小企业处(创新创业指导处)浏览次数:1331次按照省委、省政府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安排,我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并就文件内容和是否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提出意见。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方式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个人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公示

  • 青岛市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市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256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青岛市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

  • 对青岛市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示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市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1072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传真:010-68209157对青岛市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

  • 对青岛市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

    对青岛市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对青岛市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1340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附件:青岛市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2月4日对青岛市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pdf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1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的实施方案为加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力度,破解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重复建设”“运行低效”、融资数据“多头对接”“信息壁垒”等痛点问题,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完善融资支持体系,提升中小微企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应用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2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山东)〕归集公示和应用管理涉企信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

  • 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省化专办:现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11月27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专家库监督管理,健全完善专家库制度,规范专家履职评审行为,有效保障厅机关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2号)、《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全面清理规范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24〕38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

  • 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1月29日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工作,提高项目组织实施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通过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资助,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负责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

  • 关于征集2024年度省级大数据产业“三优两重”项目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大数据企业,切实提升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优秀大数据产品、优秀大数据解决方案、优秀大数据应用案例和重点数厂、重点数商(以下简称“三优两重”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本次“三优两重”项目征集以数据要素培育新质生产力、赋能新型工业化为导向,遴选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应用效果良好、示范作用明显的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4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1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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