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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关于开展2021年青岛市诚信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的总要求,围绕全面推进“诚信青岛”建设的目标,在多年开展诚信企业建设活动的基础上,青岛市商业联合会继续开展2021年度争创诚信企业活动。 01 参评企业范围 全市各种经济成分、各种生产企业、服务企业和零售企业,诚实守信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企业。 02 企业申报的材料 1.《青岛市诚信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经营(生产)许可证及上述、各项检查记录复印件。 4.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生产)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证明、复印件。 5.企业诚信自律标准自查情况。 6.提供企业信用查询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提供)。 (注:凡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说明书》等文字材料一律用A4纸;所有材料依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03 申报及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和企业申报阶段。申报企业于2021年5月25日前向即墨区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即墨区商务局在核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后向青岛市诚信企业评委会办公室提报相关资料。 2.初审整改阶段: 6月上旬至7月上旬,市诚信企业建设审核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企业进行初评审核认定,并在各专业评委对今年参评企业提出意见后,将问题反馈给企业进行整改。 3.审核评荐阶段: 7月中旬至8月下旬,市诚信企业建设审核委员会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 4.公示阶段: 9月上旬,通过本市主流媒体或青岛市商业联合会网站(www.qdslh.org.cn)对审核通过的诚信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及市民的意见。 5.表彰授牌阶段: 9月下旬,对公示无异议的“诚信企业”,由市诚信企业建设审核委员会举行表彰授牌仪式,向社会公告;并委托中国商报驻青记者站联合编辑出版2021年度诚信企业风采录,面向全国发行;市商业联合会对被评为诚信企业的单位给予会员企业待遇。 6.推荐国家级诚信企业评选阶段: 10月下旬,由青岛市商业联合会从今年认定的市级诚信企业中向中国商业联合会推荐参加《(全国)AAA级信用企业》以及2019年度《全国诚信兴商双优示范单位》评选。 青岛市商业联合会从获得“市级诚信企业”称号(含往年获得者)的企业中,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向中商联信工委推荐参加《(全国)AAA信用企业》评选企业以及《全国诚信兴商双优示范单位》评选企业名单,并按规定要求上报审核材料。 04 诚信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1.“诚信企业”有效期三年,期满后,企业须按程序重新申报。 2.青岛市诚信企业评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评委单位,将不定期组织对申报或已评为诚信企业的信用度和满意率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评审或评价相关企业的重要依据。 05 评审组织 (一)评审机构: 青岛市诚信企业建设审核委员会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和市商业联合会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业联合会,由市商业联合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赵玉利兼办公室主任。各评委单位按照各自的业务、职责范围,对申报企业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诚信自律、企业责任履行等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诚信企业审核提供参照依据。 (二)承办机构: 市诚信企业建设审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诚信企业审核全过程的工作。 参加2021年度“青岛市诚信企业”评审的企业和到期需要重新申报的企业,需将材料装订成册,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即墨区商务局国内贸易管理科(即墨区创智新区宁东路166号科创中心北门)。 联系人:宋玲 联系电话:58667308 (咨询申报事宜在致电前可先加入2021诚信企业申报工作群在群里咨询,入群时请备注企业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