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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烟台市第二批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及培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烟台市第二批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及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助推我市制造业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按照年度工作安排,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推荐申报工作,提前做好山东省2021年第二批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清底数,广泛发动。按照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规定标准:“近两年取得授权专利15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15项以上”;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规定标准:“近两年取得授权专利5项(含)以上,其中发明专利2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5项以上”,各区市结合企业专员制度和日常业务工作,组织力量走访调研,全面发动,把政策宣传到位,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统尽统,应报尽报,采取有效措施,激发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二、制定计划,积极培育。各区市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建立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库,并进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培育库更新情况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各区市报送情况,认真筛选,建立并适时更新全市的培育库。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制定各区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培育目标计划(详见附件4),第二批申报认定工作结束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通报各区市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认定数量和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数量,该项任务完成情况将在系统年终考核工作中统筹考虑。 三、强化宣传,鼓励扶持。各区市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采取政策推送、在线解答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服务,不断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鼓励各区市制定支持政策,支持企业推进“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四、有关要求。2021年第二批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相关材料按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科,包括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3)、培育库(附件5)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表和培育库电子版报邮箱;企业申报材料(含附件1)纸质版一份及电子光盘一张。同时,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此次申报情况、培育情况及落实措施、下步计划在推荐文件中详细说明。 咨询电话:0535-6241782 电子邮箱:ytgxkjkayt@shandong.cn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