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立足新起点,开创新局面
详细内容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青岛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人工智能)的通知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青岛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人工智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1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国家和省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梯队,按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及《青岛市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青工信字〔2020〕56号)要求,决定结合实施“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攻势,组织开展青岛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人工智能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分为工业企业和人工智能企业两个类别。

  1.工业企业申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报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2)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3)已认定为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企业;

  (4)实施人工智能应用项目,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5)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近两年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2.人工智能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独立法人注册满3年。  

  (2)企业独以人工智能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企业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3)近两年企业主营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原则上应在4%以上,产品或方案在不少于5家单位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4)企业设有人工智能研发机构,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20人以上,企业拥有3项及以上人工智能相关知识产权(例如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三)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向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青岛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人工智能)申报材料》;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3)申报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数据以各级统计机构、职能部门公开数据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准。

  二、工作安排

  请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推荐在人工智能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化突出成果和创新应用效果显著的企业申报。各区市择优推荐工业企业不超过5家企业,人工智能企业数量不限。

  请各区市主管部门将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于9月17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一式一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xjkjc@qd.shandong.cn,同时抄送至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邮箱info@qingdaoai.cn。 

  我局将会同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组织专家团队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85911215 85911216

  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秘书处  郝江培 黄萍  80972832

 

  附件:青岛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人工智能)申报材料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日


联系热线:0532-88983835

                 18553299328

                 18561363979

Copyright @ 2019 . All rights reserved. 

青岛智启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路151号

           烟台海阳市工业园区南京街28号

青岛智启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备案号:鲁ICP备18028588号     公安备案号:37021302000432
技术支持: 拓渠网络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