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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潍坊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潍坊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潍坊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潍工信技〔2021〕1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开展2021年潍坊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中小型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申报条件 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基本条件详见《工作指南》。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单位按照参考模板填写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 (二)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申报数量: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不超过10家;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滨海区、经济区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不超过5家;保税区、峡山区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不超过3家。 四、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本着自愿的原则,企业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 (二)县市区推荐。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按照申报数量要求择优推荐至潍坊市工信局。对申报企业近三年以来是否存在违反海关、税收和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和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违法情况,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须函询相关部门意见;严重失信行为从信用中国查证。函询、查证结果体现在正式推荐文件中。 (三)公示认定。经专家综合审查,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市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五、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于2021年10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潍坊市工信局科技科,包括推荐文件、汇总表、研发中心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光盘每个县市区汇总为一张),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6-8867921,8090518。 电子邮箱:wfsjxwjsjbyzbk@wf.shandong.cn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4楼西区市工信局科技科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