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服务业发展新动能
壮大服务业发展新业态
鼓励国内外高端中介服务机构聚集
日前,崂山区发布
《促进高端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奖励办法》
该政策是崂山区在青岛市范围内率先出台
填补了服务业政策的空白
《奖励办法》重点支持
法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广告服务等
高端商务服务中介机构
以及省级以上驻青商会、
行业协会等非营利社会组织
最高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
政策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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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总部、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的全国性总部,分别给予2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的市级及跨市级区域总部,分别给予8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世界品牌500强,入驻奖励标准参照中国500强奖励标准执行。
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高端中介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机构),在崂山设立全国性机构、办事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在崂山设立省级以上分支机构、办事处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经认定,对在崂山区注册经营的高端中介服务机构,首次获得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以及列入各行业国家级权威榜单前20名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自2022年起,对经认定的入驻崂山区的高端中介服务机构给予前三年房租补助政策,补助房租的面积不超过500平米,三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对经认定的入驻崂山区商务服务特色楼宇的高端中介服务机构,三年内可按4元/平方米/天给予租金补贴,对经认定的入驻其他楼宇的高端中介服务机构,三年内可按2元/平方米/天给予租金补贴。对推动行业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高端中介服务机构(不含非营利社会组织),补助房租面积上浮至不超过2500平米,三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房租减免原则上按照每个员工不超过10平方米计算面积,若补贴价格超过实际租赁价格,则以实际租赁价格为准。
对于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纳统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每增加5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对于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纳统企业,企业实际给付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动报酬超过50万元(含)的高管人才(不超过5人),按照该劳动报酬的2%给予人才补助。
对高端中介服务机构引进新企业,按照《崂山区社会化招商中介奖励办法》给予高端中介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拓展高端服务市场的需求空间,充分发挥高端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推进我区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