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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起点,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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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科技领军企业库推荐工作的通知

聊城: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科技领军企业库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聊城市科学技术局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加快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努力塑造更多发展新优势新动能,现开展2023年度聊城市科技领军企业库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聊城市科技领军企业库入库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为聊城市境内注册、纳入规模以上工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的企业;

(二)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1亿元(含)以上,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3%(含)以上且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三)企业上年度研发人员达到 500人以上(含)或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达到15%以上(含);

(四)拥有核心I类自主知识产权3项(含)以上,并具有持续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能力;

(五)企业在行业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具有显著的产业链创新辐射带动作用,已成为带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

(六)企业上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不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经专家评估论证确认属于国内细分产业领域具有较强影

响力的头部企业;承担过国家、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的企业,可以不受以上条件限制,直接入科技领军企业库。

二、申报材料

1.聊城市科技领军企业申请表;

2.企业申报上一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统计报表(即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01表),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即《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上述三类表自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导出(PDF格式文件);

3.企业获得的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及授权证书,企业科技创新相关文件、证书;

4.企业在行业细分市场占有率佐证材料;

5.企业带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佐证材料;

6.其他能证明企业创新能力的佐证材料。

三、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请于6月9日前,将汇总好的《聊城市科技领军企业申请表》、《聊城市科技领军企业推荐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推荐函报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同时电子材料报至lcskjjgxk@lc.shandong.cn。
    四、联系方式

高新科   8378982

聊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日



联系热线:0532-88983835

                 18553299328

                 1856136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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