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崂山区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山东省 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山东省 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的通知》(鲁市监质函〔2020〕43号)要求,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正式开展2020年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山东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 1.在崂山区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连续生产5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企业。 2.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 3.企业商标覆盖产品在国际市场有一定份额,在同行业内市场占有率比较高。 4.企业近3年无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 5.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企业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至少获得1项发明专利。 7.企业及其法人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8.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责任事故。 (二)山东省服务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 1.在崂山区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连续生产、经营5年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2.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 3.企业商标覆盖服务在国际、国内市场有一定份额,在同行业内市场占有率较高。 4.企业建立有效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标准体系。 5.企业具有创新性服务理念和服务文化,有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6.企业及其法人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7.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责任事故。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动员。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结合加快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的要求,优先推荐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6+1”产业的企业申报。 (二)信息填报。申报企业应按照《山东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申报信息表》(附件1)或《山东省服务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申报信息表》(附件2)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有关资料信息。对所填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三)评价测算。省局委托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根据DB37-T3415.1-2018《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 第1部分:培育指南》(附件3)、DB37-T3415.2-2018《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 第2部分:评价规范》(附件4)、T/SDCBD 0003-2019《服务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指南》(附件5)等相关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对申报企业开展评价,研究确定2020年山东省制造业、服务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名单,依据相关国际、国家标准对申报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测算确定品牌价值。 (四)名单发布。根据评价情况,于5月10日“中国品牌日”活动期间,面向社会发布评价结果。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请申报企业于3月2日前将附件1或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ssc_zlyxy@126.com,纸质版邮寄送达,同时提供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 1:《山东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申报信息表》 2:《山东省服务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申报信息表》 3:《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第1部分:培育指南》(DB37/T3415.1-2018) 4:《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第2部分:评价规范》(DB37/T3415.2-2018) 5:《服务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指南》(T/SDCBD 0003-2019)
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