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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科技局发布组织申报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通知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科经局、莱芜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先行区产业发展部,驻济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0/3/10/art_13360_8899770.html)安排,现将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提报及审核要求。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依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按照《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http://www.sdstc.gov.cn/page/subpage/detail.html?id=1d26766a67664813ba8aa0824da816b6)规定的备案条件和流程,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经现场考察后出具推荐意见。新型研发机构、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纳入对各市、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分阶段支持的重要依据。 2.提报时间及方式。每年不晚于4月15日和10月15日将符合备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汇总表和申请表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龙奥大厦F0802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姜炜 66608803 邮箱:skjjzpc@jn.shandong.cn 附件: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