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适应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现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高等院校。2.围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以制造业为主体,兼顾其他行业领域。1.申报企业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省同行业前三,申报院校专业排名位居全省前列。2.依托单位须拥有自有产权和独立的实训场地,实训场地规划、安全、消防、环保等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具有良好的实训环境和职业氛围。3.实训设备先进实用,能够满足行业(专项)公共实训要求。年实训规模应达到1000人次以上。4.与5家以上院校、企业或社会培训机构签订有合作协议,合作单位能够参与实训课程的开发、教学和技术服务。实训过程能够对接企业生产过程,实训项目对接职业资格标准。5.具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人员稳定的专业实训指导教师队伍。指导教师具有较强的实训指导能力、设备操作能力、项目开发能力,具备专业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职业技能开发、专业实训标准制定等能力,在专业领域、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满足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教学需要。6.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实训事宜,实训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工艺守则、实训人员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权责明确。7.能够面向其他企业的员工或其他院校、培训机构的学生提供技术、技能实训服务。8.具备承担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依托单位应提交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公共实训基地申请报告(由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报送申请)。4.企业由省级(含)以上行业协会出具行业排名证明;高等院校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专业排名证明。6.实训场地规划、安全、消防、环保等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8.实训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工艺守则、实训人员安全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10.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1.省属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审核上报;省属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审核上报;地方企业和院校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上报;省直有关部门所属院校由各部门审核上报;中央驻鲁企业可直接申报。2.各市限报1个,省教育厅限报2个,省国资委等省直有关部门限报1个。请于2020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过期不报视同放弃。1.实训基地名称应当突出实训主题,不能带山东、山东省、企业名称等字样,规范示例如:**产业化公共实训基地。2.主管单位的申请报告须单独行文;依托单位的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目录顺序排列并标注相应页码,材料装订成册。3.2020年第一批公共实训基地推荐上报的企业和院校不得重复申报。联系电话:0531-86062575 869026461.山东省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