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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起点,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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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山东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科字〔2020〕34号

各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动山东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委网信办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0年4月3日

关于加快推动山东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国科发高〔2019〕280号)文件精神,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科技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核心和引领作用,加快我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创新文化产品供给,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50家左右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管理规范、配套完善的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100家左右拥有知名品牌、引领行业发展、竞争力强的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基本形成覆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体系,使文化和科技融合成为我省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文化科技融合发展载体。

1.支持科技型文化企业发展。鼓励文化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普惠性政策实施力度,优先安排文化企业参与企业科技特派员“千人服务千企”行动。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科创板上市企业培育库和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库,省财政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培育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文化领域孵化器优先认定为省级孵化器,享受孵化器奖励政策。

2.打造一批示范基地和领军企业。研究制定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领军企业管理办法,每年组织评选一批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领军企业,培育科技型文化产业集群,打造科技型文化产业链条。抓好中国广电·青岛5G高新视频实验园区和山东互联网传媒集团、海看网络科技公司、齐鲁融媒科技公司等重点文化产业基地、企业建设,争创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

3.强化国有文化企业创新导向。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获得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立项(资助经费300万元以上),其负责人作为项目直接负责人的,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在年度“双效”绩效考核时,可酌情给予一定加分。对国有文化企业建设创新载体和引进人才的费用,考核时视同实现利润。

(二)培育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新业态。

1.加强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文化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文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参与制定国家和国际文化行业技术标准。加强激光放映、虚拟现实、光学捕捉、影视摄录、高清制播、图像编辑等高端文化装备研发及产业化。研发应用绿色印刷、数字印刷、纳米印刷、智能印刷等技术、装备和材料。构建新闻出版业现代供应链体系。

2.培育“互联网+”新型文化业态。充分利用智能信息技术,推动5G高新视频、网络视听、新媒体、数字出版、网络会展、4K/8K电视、VR/AR等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快文化服务业智能化升级,支持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印刷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娱乐、广告服务等传统文化产业中的应用。推动“智慧广电”云平台建设,在内容制作、技术支撑、生态建设以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实现智慧化发展。

3.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全省新闻媒体网络化改造,全力支持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技术升级,统筹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通过共享新闻采编平台、共享直播平台、共享新闻大数据,打造“内容+平台+终端”的新型新闻内容生产和传播体系。支持省市主要媒体新闻客户端探索使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设人工智能舆情分析平台,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让个性化定制、精准化生产、智能化推送服务于正面宣传。

(三)搭建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服务平台。

1.打造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平台。参与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工程建设,加快齐鲁文化分中心平台和齐鲁文化数据库建设。加快省智慧文旅融合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体系。支持山东广电网络打造“数据保真、创作严谨、互动有序、内容可控”的文化专网。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等开展珍贵文物、重点展品、古籍珍本的数字化工作,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大历史遗址保护和再现、博物馆纪念馆展品陈列的科技水平。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齐鲁文化云”“齐鲁艺票通”平台,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2.打造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鼓励支持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等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及产业园区,构建面向工业设计、数字媒体、广告创意、网络传播、数字版权等领域的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对文化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进行检测、试验、分析等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助。实施“一部手机游山东”项目,构建“一中心四平台”智慧文旅综合服务体系。

3.打造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支持建设山东省5G高新视频、文化创意产业和智能制造、数字媒体金融创新创业共同体,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要素有效集聚和优化配置。推动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等一批综合性平台加快发展,探索建立网上文化科技成果交易、区块链数字版权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文化科技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各项工作。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牵头,分解任务、协调工作推进、组织开展工作指导和监督评估。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二)落实扶持政策。用足用好国家和省级各项政策,对认定为国家或省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园区(基地)的,享受省重点建设项目待遇。支持纳入省级及以上的文化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统筹现有文化科技相关资金,加大扶持力度。

(三)强化金融支持。充分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重大产业项目。健全政府、投资机构和文化科技企业股权融资对接服务体系,通过举办文化产业投融资峰会、项目推介会等,开展企业融资项目路演活动。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担保公司以及其他聚焦文化科技领域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动衔接,为文化科技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四)加强智库建设和人才培养。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重要作用,对文化科技领域的基础性、关键性重大课题研究,予以优先立项。发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示范引领作用,设立选题,引导社科工作者加强文化科技融合研究。建立文化和科技融合决策咨询机制,发挥文化创意产业高端智库作用。加快培育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领军人才队伍,鼓励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和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推动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齐鲁文化名家、齐鲁文化英才及齐鲁文化之星等人才工程向文化科技方面倾斜。

附件

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部门、单位

1

支持科技型文化企业发展

鼓励文化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大普惠性政策实施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省培育库和信息库,按有关规定给予培育奖励。鼓励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园区(基地)建设文化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

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配合

2

打造示范基地和领军企业

制定实施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领军企业管理办法,每年组织评选一批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领军企业,培育科技型文化产业集群。争创一批文化领域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

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网信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财政厅配合

3

强化国有文化企业创新导向

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立项,且省级资助经费在300万元以上,其负责人作为项目直接负责人的,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在当年度“双效”绩效考核时,可酌情在社会效益考核指标中给予一定加分。对国有文化企业建立重大创新平台等研究开发费用和引进高端人才费用,考核时视同实现利润。

省委宣传部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4

加强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支持文化企业申报省省级科技计划,支持文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参与制定国家和国际文化行业技术标准。加强高端文化装备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开展绿色印刷等技术、装备和材料研发与应用。推动物联网、现代物流等技术、产品与装备在新闻出版领域的集成应用,构建新闻出版业现代供应链体系。

省科技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广播电视局配合

5

培育“互联网+”新型文化业态

利用智能信息技术,推动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快文化服务业智能化升级,支持互联网信息技术在传统文化产业中的应用。推动“智慧广电”云平台建设。

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科技厅配合

6

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加快全省新闻媒体网络化改造,支持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技术升级,打造“内容+平台+终端”的新型新闻内容生产和传播体系。支持省市主要媒体新闻客户端探索使用信息技术,建设人工智能舆情分析平台。

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广播电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

7

打造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平台

参与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工程建设,加快齐鲁文化分中心平台和齐鲁文化数据库建设。加快省智慧文旅融合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体系。支持山东广电网络打造文化专网。推动文化场馆开展珍贵文物、重点展品、古籍珍本的数字化工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齐鲁文化云”平台,优化“齐鲁艺票通”信息平台。

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科技厅配合

8

打造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

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及产业园区建设,构建面向相关领域的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降低企业运行成本。面向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对使用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科学仪器设备进行检测、试验、分析等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助。实施“一部手机游山东”项目,构建“一中心四平台”智慧文旅综合服务体系。

省科技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广播电视局配合

9

打造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鼓励龙头文化企业牵头,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共同参与,建设山东省5G高新视频、文化创意产业和智能制造、数字媒体金融创新创业共同体。推动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等一批综合性平台加快发展,探索建立网上文化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区块链数字版权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以各种形式建立或引进各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活动。

省科技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配合



来源: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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