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重复评价原则,结合相应人才工程申报、评选工作,遴选有望入选国家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高端人才。对引才育才成效突出的用人单位给予自主推荐人选配额。培养周期 2 年,按层次给予用人单位培养经费。
每年遴选院士培养人选 2 名左右,每人每年 50 万元培养经费;
国家级人才培养人选 10 名左右、“万人计划”专家培养人选 20 名左右,每人每年 20 万元培养经费;
泰山学者培养人选 10 名左右、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培养人选 30 名左右,每人每年10 万元培养经费。
培养人选在两年培养期内均应满足申报要求,或具有两次申报资格。特别优秀的,满足一年培养期或一次申报资格的也可纳入培养,发放一年培养经费。第一年即培养成功的,继续发放第二年培养经费作为奖励。入选人才工程层级高于拟培养层级的,按就高原则发放培养经费,已兑现的不追溯调整。根据相应人才工程申报政策变化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需要,遴选类别和数量可适当调整。通过以绩推才、以赛选才、自主荐才等方式,遴选引领性强、成长快、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创业“新锐”人才,实施托举培养,培养周期 2 年,按层次给予用人单位培养经费。
建设“金种子”人才库,将有意来青留青工作的优秀在校大学生实施入库管理、跟踪培养。入库学生享受人才政策、就业岗位、实习岗位及就业创业指导信息定向推送等绿色通道服务。入库学生资源向用人单位开放,指导开展线上对接洽谈,入库学生优先获得实习、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