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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关于做好2019年度潍坊市节能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潍坊:关于做好2019年度潍坊市节能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 为做好2019年度市节能奖申报推荐工作,根据《潍坊市节能奖励办法》(潍政办发〔2018〕18号)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19年度市节能奖包括潍坊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潍坊市重大节能成果、潍坊市节能先进单位和潍坊市优秀节能成果奖4个奖项。评选范围、条件和表彰奖励方式按照潍政办发〔2018〕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需填报表彰奖励申报表,报送相关材料,提供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或市直单位出具的书面推荐报告。对符合要求的,由县市区政府出具推荐文件,并在申报表中写明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一)申报潍坊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和潍坊市节能先进单位需提供的材料:《潍坊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潍坊市节能先进单位申报表》,典型材料,节能指标数据来源、计算依据、计算过程说明。 (二)申报潍坊市重大节能成果和潍坊市优秀节能成果需提供的材料:《潍坊市重大节能成果申报表》,《潍坊市优秀节能成果申报表》,成果介绍,技术或产品的鉴定材料,节能效果的评价材料,专利证书复印件,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产品许可证复印件,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节能效果评价分析报告。 (三)申报材料中的典型材料、成果介绍主要包括工作措施及取得的节能成效或技术成果的节能原理及推广应用效果,要求文字精炼,内容具体,数据详实,事迹突出。申报表、典型材料和成果介绍中的数据以2019年度统计数据为准。 (四)申报材料应以申报表做封面,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于2020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发改委,一式3份(含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在申报表中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深入调查研究,注重挖掘节能新典型,总结推广新经验,及时发现节能效益显著、推广应用潜力较大的新成果,特别是自主研发的节能技术和产品,确保推荐成果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代表性。同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实地核实申报材料,填写2019年度市节能奖申报核实情况表(见附件5),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申报中,同一项目只能由一个单位推荐,不得通过多个单位重复申报,同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奖项,不得重复申报其他奖项。 联系电话:8090714 8090711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06月17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