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州:关于开展核心技术专利群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滨州:关于开展核心技术专利群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属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核心技术专利(群)培育,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建设,根据《滨州市知识产权资金细则》(滨市监知促字〔2020〕102号)规定,决定开展滨州市核心技术专利(群)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滨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企业、高校、科研机构。 二、申报方式 实行单独申报,申报单位为单个单位。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拥有核心技术高价值专利,该专利为有效发明专利; 2.申报单位围绕核心技术高价值专利开展专利布局,已形成不低于10件的外围发明专利(含申请); 3.申报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保护措施完善; 4.申报单位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核心技术专利群项目培育合同; 四、申报材料 1.核心技术专利群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 3.核心技术专利《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及授权文本复印件; 4.外围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有效性证明(当年年费发票或者登记簿副本),外围发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 5.核心技术专利群培育工作方案,包括立项背景、主要任务、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计划进度、预期成果、绩效目标等; 6.申报单位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核心技术专利项目培育合同; 7.其它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须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装订方式为左侧简单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文件夹、拉杆、打孔等方式装订;电子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五、培育目标 1.形成结构优良、布局合理、具有产业发展优势的核心技术专利群,其中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30件(培育期内新增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10件),PCT专利申请不低于3件。 2.提供核心技术专利群培育报告,对核心技术专利群进行技术、经济、法律价值等多维度分析,对培育方式、过程、成效等形成报告。 3.核心技术专利群的转移转化成效明显,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作用。 五、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局负责本辖区内培育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以文件形式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滨州市核心技术专利群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意见及汇总表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件。 2.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给予立项培育,培育期1年。培育期满,完成培育目标验收合格的,根据《滨州市知识产权资金细则》给予资金支持。 联系人:宋琳,联系电话:8109187 邮箱:bzzscqyycj@163.com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