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建设国际生命科学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6〕28 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我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烟台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奖励实施细则(修订)》(烟科〔2019〕41号)的有关要求,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及推荐项目汇总表一份。同时需准备附件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二、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0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社发科,联系电话6786647,yantaisfk@yt.shandong.cn。 三、注意事项 1、2020年1月1日—9月30日之间取得的有关证书、产业化收入列入本次奖励申报范围(不需提交审计报告,市科技局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审计),2020年10月—12月份取得的有关证书、产业化收入列入下一年度申报。 2、市科技局将采取随机方式进行抽检,对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单位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记入科研信用档案,同时取消该单位今后申报科技相关政策的资格。 附件.zip 附件1.烟科〔2019〕41号关于印发《烟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竞技行动实施办法》等6个制修订文件的通知(印刷稿) 附件2.申请表 附件3.新药及三类医疗器械研发奖励推荐汇总表 附件4.新产品产业化奖励推荐汇总表 2020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