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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青岛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青岛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6号)和《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科技局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青工信规〔2020〕4号)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青岛市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青岛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2020年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 (二)本期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为2020年度内达到申报条件,注册地址在我市辖区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 (三)药品、医疗器械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最终将在我市实现产业化; (四)同一项目已获得过国家、省和市级部门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本专项资金。 (五)各项资金申报条件: 1.鼓励新药创新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1); 2.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2); 3.支持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制剂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3); 4.支持发展特医食品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4); 5.支持药品研发成果产业化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5); 6.支持医疗器械研发成果产业化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6); 7.支持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7); 8.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8); 9.支持产品委托生产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9); 10.支持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10); 11.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11); 12.鼓励开展相关资质认证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12); 13.支持企业参加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13); 14.支持大型高端医疗器械设备生产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14); 15.支持通过国际认证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15);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各项资金其他申报材料: 1.鼓励新药创新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1); 2.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2); 3.支持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制剂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3); 4.支持发展特医食品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4); 5.支持药品研发成果产业化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5); 6.支持医疗器械研发成果产业化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6); 7.支持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7); 8.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8); 9.支持产品委托生产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9); 10.支持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10); 11.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11); 12.鼓励开展相关资质认证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12); 13.支持企业参加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13); 14.支持大型高端医疗器械设备生产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14); 15.支持通过国际认证奖补资金 (详见附件15); (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16)。 以上材料请申报单位添加封面(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日期等)和目录后,按每个项目资金的申报要求排序并双面打印装订成册(A4纸、一式三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在项目审核、审计时须提供原件)。同一企业或机构申报多个项目,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单独成册。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机构自愿向注册地所在区(市)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报相关申报材料。 (二)区市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科技部门对企业或机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审核原件)后,并于10月23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青岛市工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817房间,联系人:郭猛,电话:0532-85913006),电子版(盖章文件需提供扫描件)通过金宏网发至“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物医药产业处”或发送至电子邮箱(gxjyyc@qd.shandong.cn)。 (三)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科技局对区市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复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或现场核查,并进行项目查重,核定奖补企业和奖补额度。 四、有关要求 (一)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会同科技部门做好初审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确保项目真实可靠,过程公平公正。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部门及专家做好现场核查、绩效目标制定、评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 (三)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青岛市财政局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未尽事宜,以《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青工信规〔2020〕4号)为准。 联系电话:85912656
附件: 1.鼓励新药创新奖补资金 2.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奖补资金 3.支持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制剂奖补资金 4.支持发展特医食品奖补资金 5.支持药品研发成果产业化奖补资金 6.支持医疗器械研发成果产业化奖补资金 7.支持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奖补资金 8.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奖补资金 9.支持产品委托生产奖补资金 10.支持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奖补资金 11.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奖补资金 12.鼓励开展相关资质认证奖补资金 13.支持企业参加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奖补资金 14.支持大型高端医疗器械设备生产奖补资金 15.支持通过国际认证奖补资金 1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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