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济南: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85号)及山东省科技厅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8-2020年认定的所有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要求 (一)请各区县科技局组织辖区内所有高新技术企业(包含区外和区内)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审核汇总后于2020年1月18日前将审核过的数据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上报,同时将经领导签字盖章的纸件《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在系统内作为附件上传。 (二)统计年报。 统计年报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在填报数据时,系统中出现错误或警告提示的,必须提交明确的解释。 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各县区于2020年3月26日前,组织辖区内区外高企完成统计年报报表填写,并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同时,将以下高企统计纸质报表(从网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收齐汇总后,一式两份,报送市科技局。 纸质材料包括: (1)区外总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报表; (2)从网络系统打印的所辖范围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 (3)从网络系统打印所辖范围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 (4)对于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5)系统中导出的所辖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 (6)系统中导出的所辖范围内未撤销企业错警因说明清单(清单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属地域、错警内容及错警因说明)。 三、有关要求 由于各相关统计均已纳入相关资质的考核内容,请各县区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根据各类统计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做好辖区内相关统计任务的组织工作。凡属统计调查范围内的项目及单位须做到据实、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确保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因故不能上报的,请报送书面原因。 联系方式:济南市科技局高新处 66608805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