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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专精特新” 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 为引导我区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成长,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库对象 在城阳区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制造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二、入库条件 (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或上年度营业收入虽不足300万元,但企业发展势态良好,各项指标符合《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详见附件)的加分指标要求; (二)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三)符合《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青民发规[2020]1号)的相关内容。 三、入库程序 (一)企业自评、提交材料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登录青岛市民营企业服务平台(http://bpm.qdmqfw.com/portal/choose.jsp)的“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定申报系统”注册,在线填写《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区市受理、审核及推荐 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受理企业申报,对申报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向市民营经济局推荐通过审核的企业进入培育库。 四、申报时间 自2021年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原则上实行常态化申报。本次申报时间为1月19日-1月26日,以后每月第三周为集中申报时间,请各街道、各功能区通知辖区企业按时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是责任主体,须如实填写企业入库培育申报书,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企业要自觉接受民营、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 (二)各街道、各功能区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加强对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入库培育政策的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企业进行申报。同时加强对入库企业的跟踪与监督,对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后不符合入库条件的,或在入库申请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及时汇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后,取消其培育资格。 联系方式:王姿贻 58770875 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