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功能区、镇(办),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普及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创新企业组织管理能力,提升全市企业两化融合整体发展水平,根据《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胶政字〔2020〕25号)政策,现组织开展两化融合贯标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胶州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信息化覆盖研发、生产、采购、销售等关键业务环节。
(三)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四)已获评国家或山东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自动入库,不再参与申报。
(一)根据《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胶政字〔2020〕25号)政策,经评审被列入培育库的企业,取得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认证给予50万元奖励。(非培育库企业不享受奖励)
(二)申报入库的企业应通过山东省两化融合服务平台评估系统(http://sdpg.cspiii.com/)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申报材料经专家评审后,择优入库。
(四)申报企业于6月10日前将申报书(附件1,A4版胶装,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送至市政府机关大楼31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05329@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雷康 尹蕾 82288636
附 件:胶州市2021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育库申报书
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