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汇智崂山”人才系列工程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崂发〔2022〕7号)、《崂山区支持领军后备人才实施细则》(青崂人社〔2023〕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崂山区2023年度“领军后备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2023年崂山区支持领军后备人才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围绕崂山区重点产业领域、能够引领产业发展方向、突破关键技术,符合或基本符合相应申报条件,有望冲击更高人才层次的创新创业人才,包括国家级人才(B类)、省部级重点人才(C类)。
(一)人才依托单位须在崂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二)本申报通知面向企业领域国家级人才工程(B类),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企业类)、经营管理类(C类)两个层次。(一)经评审认定,对B类、C类两类后备人才分别拨付100万元、50万元项目启动经费,启动经费分两年拨付,按照50%、50%的比例逐年拨付。(二)经认定的以上两类人才项目,须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2年培育期内的实施内容、完成目标、年度申报计划等,进行年度指标完成情况考评。对未完成协议中规定指标的,停止拨付后续扶持资金。(三)享受扶持政策的后备人才及人才所在单位应在培育期内申报相应人才称号,因主观原因未申报的,全额收回扶持资金。1.本年度评审采取“以赛代评”形式确定入围项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扶持资金由人才依托单位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9月22日前将申报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起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建科。3.根据相关要求,企业领域国家级和省级人才工程申报表和申报书等资料不随本申报通知一同发布,请拟申报单位携带专用U盘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建科拷贝。
联系人:王真红,周群
联系方式:88997115